关于我校大学生校外就医费用报销的通知

时间:2016-09-02浏览:519设置

各位参保同学:

   20159月至20168月医保待遇年度已到期,请同学们及时核对就医发票,凡在201591日至2016831日期间发生的校外门诊就医费用按照《江苏师范大学大学生就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于96日始每周二、三、五下午230-5:00到校医院学生医保办公室(原印刷厂二楼)办理,受理日期截止至930日,逾期不予受理。10月份开始受理201691日后发生的费用。特此通知,请同学们相互转告!

校医院

2016年9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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