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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学办理流程及要求

 


1、办理时间:学校正常开学期间

2、承办科室校医院公共卫生科

(西教6号楼303办公室)

 电话:83656336

3、办理对象:因伤、病休学需复学的学生

3、办理流程及要求

持《复学申请表》及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开具的痊愈证明(需加盖医院证明章)经校医院公共卫生科审核后签署意见。

传染性疾病需提供徐州市传染病医院开具的复学证明;

精神类疾病需提供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开具的复学证明及经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复核后开具的复学意见书。


注:学生需自行准备好复学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校医院需留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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