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学生医保校外就诊费用报销结算方式等变更的通知

时间:2016-09-29浏览:615设置

各学院:

为方便广大参保学生报销校外门诊医疗费用,提高工作效率,避免报销时来回奔波,同时进一步规范管理,自201610月份起启用新的费用结算方式,具体如下:

1.校外就医费用报销按照《驻徐高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政策》及《江苏师范大学大学医保就医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具体可参阅校医院网站大学生医保栏目。

2.报销校外就医门诊费用时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发票、病历原件及复印件、转诊单、校园一卡通复印件。

3.报销费用结算方式按月批量结算,报销费用将于次月直接打入参保学生提供的校园一卡通账户,原有的现金结算方式自新的方式开始执行后即停止。

4.报销时间不变:每周二、周三、周五下午2:00-5:00

恳请各学院配合做好此项工作的宣传和解释工作,谢谢!

校医院

2016.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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