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驻徐高校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简介

时间:2021-10-08浏览:1166设置

驻徐高校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简介

 一、文件依据

《徐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法》(徐政规〔20202 )

《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等政策的通知》

(徐医保待〔202170号 )

二、参保范围

本市统筹区内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在籍学生(以下统称大学生)。

三、参保缴费标准

()每人每年缴纳300(含照护险费20)。在校大学生均由高校统一组织参保登记,代收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

(二)被认定为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等医疗救助对象的大学生,其个人缴费部分按高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给予资助。各高校将认证材料统一整理备案。

四、医保待遇享受期

202191日至20221231日。

五、医保待遇

 (一)门诊待遇:

1.普通门诊待遇。驻徐高校统一参保缴费后均实行门诊费用包干使用办法,大学生门诊看病发生的符合医保范围内规定的医疗费用,由高校自行组织实施报销。一个统筹年度报销上限900元。

2.门诊特种病待遇。如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白血病等门诊费用由医保中心按规定给予报销。

3.门诊“两病”待遇。如高血压、糖尿病。一个统筹年度内,对“两病”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和普通门诊统筹范围内的医疗费用,门诊统筹起付标准为200元,基金支付比例为50%,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元。同时患有“两病”的参保患者,一个统筹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200元。

(二)住院待遇

参保大学生因病需住院治疗,可持社会保障卡直接到市区各医保定点医院就医,刷卡结算。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的大学生,办理完医保卡后即可刷卡就医。

1.住院报销比例:

除起付标准以上住院费用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报销比例(%

一级医疗机构

二级医疗机构

三级医疗机构

90%

80%

70%

备注:县级医院升级为三级医院、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设为二级医院,收费标准未相应升级的,医保仍按照原级别支付;收费标准升级后,医保按升级后的级别支付。

一个统筹年度内的报销上限20万元。

2.同时还可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即:属医保范围内的个人自付超过1.6万元(依据上年度可支配收入适当调整)以上的部分,还可再享受大病保险待遇,报销无上限。

     、在异地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参保大学生寒、暑假期间在本人户籍所在地发生的住院费用先由个人现金垫付,返校后学校统一收集资料,由市医保中心进行按规定报销。

注意:1.如受户籍地医疗条件限制,需到户籍地以外的城市转诊就医,应由当地三级医院出据转诊证明,无转诊证明,不予报销。2.实习期间在实习地发生的住院费用由院校提供实习证明。3.如外伤(非交通事故)须另附一份本人书写的详细情况说明(包括具体时间地点、外伤缘由、具体发生的经过、其他涉及人事详情等等),以及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居委会、单位、学校等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徐州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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