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卫生≠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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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义 

       1996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在其发表的《加强国家级食品安全性计划指南》中将食品安全与食品卫生两个概念加以区别。

食品安全≠食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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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被解释为:对食品按其原定用途进行生产和/或食用时不会对消费者造成损害的一种担保。

      食品安全性强调食品中不应含有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物质或因素。

食品卫生是指为确保食品安全性和适合性在食物链的所有阶段必须创造的一切条件和采取的措施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附则中给出“食品安全”的定义为:

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GB/T 15091-1994 食品工业基本术语》中食品卫生的定义:

食品卫生为防止食品在生产、收货、加工、运输、贮藏、销售等各个环节被有害物质(包括物理、化学、微生物等方面)污染,使食品有益于人体健康、质地良好所采取的的各项措施

  关系 and 区别

        食品安全是目标,食品卫生是达到目标的保障。食品卫生具有针对性,食品安全更具有综合性,而不是单一的食品卫生。

        从过程安全、结果安全的角度来看,食品卫生则是侧重过程安全的概念,食品安全既强调过程安全、又强调结果安全,更为全面。食品卫生是保证食品安全的一种方法。
       总之,食品安全是一个大概念,从纵向上看,它包括了食物的种植、养殖、加工、包装、储存、运输、销售、消费等各个环节;从横向看,它包括食品卫生、质量安全、数量安全、营养安全、生物安全和可持续性安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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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和食品卫生的不同

目的不同

1、食品安全:食品安全是在食品加工、存储、销售等过程中,确保食品卫生及食用安全性,降低疾病隐患,防范食物中毒。

2、食品卫生:食品卫生是为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危害人体健康而采取的综合措施。

要求不同

1、食品安全:食品的种植、养殖、加工、包装、储藏、运输、销售、消费等活动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和要求,不存在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以导致消费者病亡或者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的隐患。

2、食品卫生:在食品的生产、制造直至被人食用的各个阶段中,为保证其安全性、有益性和完好性而采取的全部措施。

范围不同

1、食品安全:食品安全包括食品的种植、养殖、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售、消费等环节的安全。
2、食品卫生:食品卫生通常并不包含种植、养殖环节的安全。


  食品卫生  食品安全


       在我国,“食品卫生”概念初现于1953年。我国食品监管从“食品卫生”到“食品安全” 经历了几十年。整个历程分为三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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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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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空白迈向法制化阶段

      1953年,卫生部颁布了一条“通知”和一个“暂行办法”,标志着我国为维护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迈开了第一步。

      1964年,“食品卫生标准概念首次提出。《食品卫生管理试行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国食品卫生管理从空白走向为规范化、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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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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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体系不断提升阶段

      1982年,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标志着我国食品卫生管理全面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1995年10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这是我国第一部食品卫生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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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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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安全法制体系完善和确立阶段

       200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在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基础上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4年9月1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颁布。

       为了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保障食品安全的法律,2006年4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2009年,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012年6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通知。

       2015年5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了食品安全法。

       2017年2月14日,国务院发布《“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国发〔2017〕12号)。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对对食品安全法第一次修正

       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食品安全法第二次修正


  法规中的“食品安全  &  食品卫生”

从内容来看,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
(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从类别来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分为通用标准、产品标准、生产经营规范、检验方法与规程四大类截至目前,生产经营规范标准共34项,如下表。生产经营规范标准侧重过程管理,对不同类别的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提出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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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法规来看,食品安全包括了食品卫生相关规范要求,比食品卫生更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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