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时间:学校正常开学期间
2、承办科室:校医院公共卫生科
(西教6号楼303办公室)
电话:83656336
3、办理对象:因病、伤或残疾确实不能参加测试的学生
4、办理流程及要求:
持免予或缓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及二级及以上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需加盖医院证明章)或病历,至校医院审核,经校医院公共卫生科审核后签署意见。
注:学生需自行准备好申请表及诊断证明书等材料的复印件,校医院需留档。
1、办理时间:学校正常开学期间
2、承办科室:校医院公共卫生科
(西教6号楼303办公室)
电话:83656336
3、办理对象:因病、伤或残疾确实不能参加测试的学生
4、办理流程及要求:
持免予或缓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及二级及以上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需加盖医院证明章)或病历,至校医院审核,经校医院公共卫生科审核后签署意见。
注:学生需自行准备好申请表及诊断证明书等材料的复印件,校医院需留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