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医保局联合教育厅印制的《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发[2023] 45号)文件精神,提出在自愿参保缴费和属地原则的基础上,鼓励在校大学生参保,提高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现结合我校实际,定于近日启动大学生医保缴费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费标准
(一)2025年度我市大学生居民医保费共计300元,个人缴纳标准为280元,长期护理险20元由学校进行补贴支付。
二、信息采集及缴费时间
根据文件要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在校大学生统一在学校办理参保登记。请各学院通知学生于10月15日-10月25日17:00前,登录爱师大APP进行大学生医保参保信息登记并缴费(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三、注意事项
(一)自2023年6月实施的《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第十二条明确规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学生由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登记,个人缴费部分由学校代收代缴,自下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入学参保并缴纳次年保费的,入学当年的9月1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我校学生统一在校办理参保登记,学生自行登录爱师大APP通过微信缴纳2025年度居民医保费用。若因学生银行卡帐户金额不足导致反复缴费不成功,视为主动放弃参保。主动放弃参保学生须自行下载《大学生不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告知书》(详见附件4),签名后由学院统一收齐,以学院为单位交至校医院大学生医保办公室(西教6号楼305室)。
(三)2025年度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徐政规[2022] 7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大学生户籍地是徐州且有十类医疗救助身份(具体可查看附件1)经相关部门认定的,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减免2025年度大学生居民医保费,其他非徐州户籍有十类救助身份的学生在校参保需要个人进行缴费(被认定为医疗救助对象的大学生,原则上由认定地资助参加当地居民医保)。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做好学生参保工作的重要意义。全民医保是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基础。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是全民医保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建立健全覆盖全民的医疗保障体系、保障学生就医权益、提高学生健康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学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动员,统筹兼顾,坚持自愿缴费和有效扩面,积极做好本校学生参加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提高学生医疗保障水平。
(二)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在校学生应保尽保。2025年度参保缴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请各学院指派专人负责,按照规定流程开展学生参保登记和缴费宣传工作。积极鼓励和动员学生参保,把政策宣讲到每一位在校学生(含休学,在外实习等),实现应保尽保,避免重复参保或漏保。对不在校或未参保学生,可通过电话、短信或微信等多种方式进行动员和宣传,让学生、家长等全面了解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政策,提高医保政策的知晓率,调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积极性,防止出现因信息不畅而漏保。
(三)认真梳理不愿参保学生的真实情况和实际困难,防止学生对参保政策误解而导致不参保,确保学生基本医疗有保障。
五、联系方式
李老师:0516-83656337
咨询时间:周一到周五 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
附件
1.《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徐政规[2022] 7号).pdf
2.《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发[2023] 45号).pdf
4.江苏师范大学学生不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告知书.docx
校医院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