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参保同学: 为了不影响新一年度大学生医保门诊费用报销制度的正常运行,凡在2014年3月至2014年8月期间发生的门诊费用,请于2014年10月25日前尽快至相关单位办理报销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特此公告! 校医院医保办 2014.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