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学校“减员增效”的工作方针,优化校医院人力资源配置,建立公平竞争、择优聘任的用人机制,激发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活力,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及合同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校医院实际,现就校医院管理岗和临床业务岗人员开展竞聘续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各岗位编制指标详见附表。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1.指导思想:以提升校医院医疗服务质量和运行效率为核心,以优化人员结构、激发队伍活力为目标,通过公开竞聘,选拔德才兼备、业务精湛、服务优良的专业技术人员,为学校师生健康提供坚实保障。
2.基本原则:
(1)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竞聘政策、岗位、条件、程序、结果公开透明,统一标准,平等竞争,择优聘任。
(2)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坚持品德、能力、业绩并重,突出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重点考察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和专业技术能力。
(3)人岗相适,精简高效:依据岗位需求选拔合适人才,促进人员合理配置,实现“减员增效”目标。
(4)平稳有序,规范操作:严格遵循规定程序,稳妥推进,确保竞聘工作规范、有序、顺利进行。
二、竞聘岗位范围
本次竞聘岗位为校医院管理岗(院长、副院长、办公室、公共卫生、学生医保)和临床业务岗(医生、护理、检验、影像、药房)等岗位人员。
三、组织领导
成立校医院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竞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组长:蒋国杰
副组长:巩岩、石岭
成员:郑丹、冯立磊、费会娟、房钰
四、竞聘对象与基本条件
1.竞聘对象:校医院全体医务人员。
2.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德医风。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备竞聘岗位要求的国家认可的执业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4)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5)无重大医疗差错、责任事故及违法违规记录。
五、竞聘程序与时间安排
1.公布方案(2026年7月14日):公布本实施方案及具体岗位信息。
2.报名(2026年7月14日—7月15日):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5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未报名参加的视为放弃。
(1)报名岗位规则:
①每位竞聘者可同时申报1个管理岗和1个业务岗,也可只申报其中一类岗位。
②同时申报两类岗位的,需在《岗位竞聘报名表》中明确填写“首选岗位”和“备选岗位”。首选岗位与备选岗位不得为同一类别。
③仅申报一类岗位的,无需填写志愿顺序。
④符合条件者请填写《岗位竞聘报名表》,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
(2)材料提交要求:
①电子材料:请将所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为PDF格式,打包后统一按“姓名-竞聘岗位(若兼报请注明‘管理岗+业务岗’)”命名,发送至邮箱:weijianban@jsnu.edu.cn;
②纸质材料:证明材料复印件装于文件袋内,标注姓名后报送至卫健办(教18号楼208)。
3.资格审查(2026年7月16日)。
4.资格审查结果公示(2026年7月17日—7月19日):符合条件人员名单于校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自然日。公示内容包含兼报人员名单及其申报的管理岗和业务岗信息。
5.综合考核评价(2026年7月20日—7月21日):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综合考核。同时申报两类岗位者,须分别参加管理岗和业务岗的全部考核环节,两套评分体系独立进行,互不干扰。具体内容见第六条。
6.确定拟聘人选(2026年7月22日):根据综合考核评价结果,结合岗位要求,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1)首选岗位优先原则:若兼报者在首选岗位的排名进入拟聘范围,则按首选岗位聘任,不再参与备选岗位的排序。
(2)备选岗位补位原则:若兼报者在首选岗位未获聘任,则将其备选岗位的综合成绩投入该岗位的排名池中,与其他竞聘者统一排序竞争。
(3)同分优先规则:在备选岗位排序中,若兼报者与单报者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单报者优先聘任。
(4)择优录用原则:若出现总分相同,依次以业务能力测评得分高、工作业绩(近三年考核)优者优先。
7.竞聘结果公示(2026年7月23日—7月25日):拟聘人员名单在校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自然日。公示内容应注明兼报人员的首选岗位、备选岗位及最终聘任去向与理由。期间受理实名反映问题,安排调查核实。监督电话:83657011(8:30—11:30,14:30—17:00)。
8.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学校规定程序,办理聘任手续。对未获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办理。
六、综合考核评价内容与评分标准
(一)管理岗(编制数:5人)
1.量化评分(占60%,满分60分)
(1)医院管理经验(最高计分,满分10分):满3年1分,每增加1年加1分,最高10分。
(2)医学相关学历学位(最高计分,满分5分):博士5分,硕士4分,本科3分,大专2分,中专及以下1分。
(3)专业技术职务(现任职称,满分10分):副高及以上10分,中级6分,初级(师)3分。
(4)校医院工作年限(满分10分):连续在校医院工作每满1年计1分,最高10分(工作年限统计截止到2026年6月30日)。
(5)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满分10分):每获得一次年度考核“优秀”等次计4分,“合格”等次计2分。三年累计计分,最高10分(考核结果仅包含校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6)荣誉奖励(满分5分):近三年内,获得校级综合表彰每次计2分,处级或部级综合表彰每次计1分;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与医疗卫生工作相关的荣誉奖励,酌情加3分/次。同一事项取最高分,不重复累计,最高5分(荣誉包含但不限于师德先进、优秀党员、工会先进、安全生产先进、巾帼先进)。
(7)科研教学(满分10分):近三年内取得的科研成果及教学业绩,按以下标准累计计分:
A.论文类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每篇计2分;参与发表,计1分。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其它正式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每篇计1分;参与发表,计0.5分。
B.教材与专著类
主编教材,计2分;参与编写,计1分;出版专著,每项计2分。
C.课题类
主持校级或市级课题,每项计2分;参与,计1分;主持省级及以上课题,每项计3分;参与,计2分。
D.指导学生类
指导学生社团获校级项目,计1分;获市级项目,计2分;获省级及以上项目,计3分。
E.教学任务类
承担校内教学任务,计1分;承担市级及以上教学任务,计2分。
说明:以上各项累计最高不超过10分。同一成果不重复计分,按最高级别认定。
2.演讲答辩成绩(占30%,满分30分)
竞聘者按抽签顺序进行演讲,时间不超过3分钟,内容应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工作业绩、对竞聘岗位的认识、工作思路与改革举措(特别是如何在人员精简下保障服务质量)。
演讲结束后进行现场答辩(3分钟),评委可围绕改革难点、应急处理、团队协作等提问。
评委根据竞聘者演讲与答辩表现现场打分(百分制),取平均分。
3.民主测评结果(占10%,满分10分)
校医院全体在岗职工(或不少于2/3的代表),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主要测评职业道德、团队协作、工作态度、业务水平等。
综合得分=量化评分(权重60%)+演讲答辩成绩(权重30%)+ 民主测评结果(权重10%)。
(二)业务岗(编制数:27人)
综合考核评价满分为100分,由以下三部分构成:
1.量化评分(占50%,满分50分)
(1)医学相关学历学位(最高计分,满分5分):博士5分,硕士4分,本科3分,大专2分,中专及以下1分。
(2)专业技术职务(现任职称,满分10分):副高及以上10分,中级6分,初级(师)3分。
(3)校医院工作年限(满分10分):连续在校医院工作每满1年计1分,最高10分(工作年限统计截止到2026年6月30日)。
(4)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满分10分):每获得一次年度考核“优秀”等次计4分,“合格”等次计2分。三年累计计分,最高10分(考核结果仅包含校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5)荣誉奖励(满分5分):近三年内,获得校级综合表彰每次计2分,处级或部级综合表彰每次计1分;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与医疗卫生工作相关的荣誉奖励,酌情加3分/次。同一事项取最高分,不重复累计,最高5分(荣誉包含但不限于师德先进、优秀党员、工会先进、安全生产先进、巾帼先进)。
(6)科研教学(满分10分):近三年内取得的科研成果及教学业绩,按以下标准累计计分:
A.论文类: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每篇计2分;参与发表,计1分。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其它正式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每篇计1分;参与发表,计0.5分。
B.教材与专著类
主编教材,计2分;参与编写,计1分;出版专著,每项计2分。
C.课题类
主持校级或市级课题,每项计2分;参与,计1分;主持省级及以上课题,每项计3分;参与,计2分。
D.指导学生类
指导学生社团获校级项目,计1分;获市级项目,计2分;获省级及以上项目,计3分。
E.教学任务类
承担校内教学任务,计1分;承担市级及以上教学任务,计2分。
说明:以上各项累计最高不超过10分。同一成果不重复计分,按最高级别认定。
2.业务能力测评(占40%,满分40分)
(1)专业理论考核(满分25分):采取笔试形式,考核内容为竞聘岗位必需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
(2)实践技能考核(满分15分):针对医师、药师、护理岗位分别设置技能操作考核项目(如处方审核调剂、用药指导、急救技术等),考察实际操作能力、规范性和应变能力。
3.民主测评结果(占10%,满分10分)
校医院全体在岗职工(或不少于2/3的代表),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主要测评职业道德、团队协作、工作态度、业务水平等。
综合得分=量化评分(权重50%)+业务能力测评(权重40%)+民主测评结果(权重10%)。
七、纪律与监督
1.竞聘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人事部门及全体职工的监督。
2.参与竞聘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
3.竞聘者应如实提供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4.对竞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可向领导小组或上级监督部门实名举报。
八、附则
1.本方案由校医院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3.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校医院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6年7月14日